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戴少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戴少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9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戴少平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汉川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戴少平同志辞去汉川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