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支持社会办医 “社办”医院也将纳入医保

审批手续互相“打架”、医生非“自由人”、基本医保难覆盖……目前,社会办医往往遭遇各种政策“玻璃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此举能否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相关专家日前接受采访,对此进行了解读。

简化审批手续≠降低门槛

国办印发的意见要求,简化优化审批服务,积极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推广网上审批。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琨说,简化优化审批服务并不是降低社会办医标准和门槛,而是要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和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据中国非公医疗机构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德明介绍,截至2016年底,我国非公立医院16004家,占整个医疗机构总数的55%,诊疗人次占比12.3%。与公立医疗机构相比,非公医疗机构服务总量不足公立医疗机构的五分之一,三级医院仅有151家,整个行业仍处于小、弱、散医疗机构占主导。

过度医疗或被勒令退出

记者在安徽、四川等地采访了解到,数量多、规模小、服务量不足是当前社会办医面临的实际问题。郝德明说,经过近两年的调研发现,非公立医疗行业内的两个突出痛点,一个是社会信用问题,一个是服务能力问题。对此,意见提出加强全行业监管。相关专家认为,强化监督机构能力、优化监督方法等加强全行业监管的政策,有利于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性。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变相挂证申请、骗保、欺骗患者、过度医疗、贻误病情等恶劣行为,业内人士建议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以规范社会办医行为。“严格监管与退出机制的深度对接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办医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赵琨说。

社会办医院也将纳入医保

社会办医疗机构能否纳入医保,是方便群众在社会医疗机构就医的关键。目前,现行医保政策并未将社会办医和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郝德明说,很多地方对非公医疗机构的医保政策是,运营规定的一段时间后才能取得医保资质,导致非公医疗机构在纳入医保前经营非常困难。

意见要求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落实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有关规定,医保管理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程序、时限、标准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赵琨认为,意见的出台,能够有效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应加强政策落实,排除对社会办医的歧视,严格按照标准,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