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定于2017年7月21日在汉川市物价局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地点
汉川市物价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见附件1)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见附件2)
1、消费者11名
2、经营者2名
3、人大代表1名
4、政协委员1名
5、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2名
五、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魏惠明 市物价局副局长(主持人)
彭中杰 市物价局党组成员
丁先安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负责人
聂 飞 市成本监审分局负责人
刘发清 市物价局纪检干部
附件:1、汉川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2、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2017年7月4日
附件1:
汉川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调整听证
方案要点
一、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方案一:将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的1.15元/吨提高到1.50元/吨,提高0.35元/吨,提价幅度为30%;将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的1.50元/吨提高到2.30元/吨,提高0.80元/吨,提价幅度为53%;将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55元/吨提高到6.00元/吨,提高3.45元/吨,提价1.4倍;综合水价由现行的1.30元/吨提高到1.82元/吨,提高0.52元/吨,提价幅度40%。水价处于周边县市区的平均水平。
方案二:将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的1.15元/吨提高到1.55元/吨,提高0.40元/吨,提价幅度为35%;将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的1.50元/吨提高到2.40元/吨,提高0.90元/吨,提价幅度为60%;将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55元/吨提高到10元/吨,提高7.45元/吨,提价3倍;综合水价由现行的1.30元/吨提高到1.92元/吨,提高0.62元/吨,提价幅度48%。水价略高于周边县市区平均水平。
《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价格=成本(费用)+利润+税金。成本监审报告显示,2014年至2016年核定年平均供水量为2299万吨,年平均供水成本为1.46元/吨,年平均净资产为8804万元。利润按规定最高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12%,考虑到我市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和周边地区城区的价格水平,方案一取8%,吨水利润0.30元;方案二取10%,吨水利润为0.37元。税金为法定税,税率3.345%,方案一吨水应计税金0.06元,方案二吨水应计税金0.07元。拟定综合水价方案一为1.82元/吨(1.82=1.46+0.30+0.06);方案二为1.92元/吨(1.89=1.46+0.37+0.06)。
2016年三类水价的占比分别为:居民用水65%;非居民用水34%;特种行业用水1%。在非居民用水中工业用水16%,行政事业单位用水5%,商业及服务业用水13%。
按照有关规定,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应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我市在上次调整水价时(2008年)就已经执行了此项制度,本次调整将继续执行,阶梯仍划为三级,第一级为月用量25吨及其以下,第二级为25吨至35吨(含本数),第三级为35吨以上;阶梯价格比为1︰1.5︰3。第一方案中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分别为1.50元/吨、2.25元/吨和4.50元/吨,第二方案中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分别为1.55元/吨、2.33元/吨和4.65元/吨,阶梯周期以年为单位计算。居民水价类中合表用户、厂矿企业职工宿舍和食堂、划入居民水价类别的非居民用水价格,按第一、二阶梯的平均价格执行;趸售价格按相应价格的90%执行;低保户价格按1.15元/吨执行。
二、调价理由及政策依据
(一)调价理由
1、市自来水公司经营状况严峻。湖北汉一联合会计事务所提供的数据表明,市自来水公司2014年至2016年3年平均含税成本为1.62元/吨,比同期的平均水价1.30元/吨高0.32元/吨,三年累计亏损1896万元。尤其是2016年这种状况更加严重,去年吨水含税成本1.77元,与去年的平均供水价格1.30元/吨相比,每吨亏损0.47元,年亏损893万元,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不仅对自来水公司生产不利,也严重影响到了用水户的用水安全。
2、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大大低于周边县市区城区供水价格。我们对我市周边东西湖区、蔡甸区、仙桃市、天门市、孝感市、应城市、云梦县等七个县市区的城区供水水价格进行了调查,这七个地方现行的平均水价为1.90元/吨,而我市平均水价则为1.30元/吨,每吨低0.60元,幅度为46%,具体情况见附表。
3、目前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水压较低,管网需要改造。城区供水水压达不到居民生活需要的标准,中心城区四楼以上用户水压较低,远城区(供水末端)则不能保证全天供水,不少用户自备了抽水设备或储水用具。公司现行管网已经严重老化,承受不了正常压力,只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低压运行。供水价格低位运行是公司无资金对年久失修管网进行改造的重要原因。
(二)调价政策依据
1、关于调价权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第十九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序号3规定,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授权市(州)、县人民政府制定。
2、关于调价水平的政策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五条规定,政府制定价格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第九条规定,城市供水价格的制定与调整,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经审核,城市供水企业正常经营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的,可以启动城市供水价格调整程序,合理疏导城市供水价格矛盾;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合理盈利水平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主要靠企业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高于12%。
3、关于调价程序的政策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七条规定,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依法履行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城市供水及其延伸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制定或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应按规定实行成本公开制度、成本监审制度、听证制度和公告制度。
三、调价后的影响评估
(一)调价对城区居民生活的影响
按照《湖北省工业与生活用水定额(修定)》(鄂政办法[2017]3号)规定,我市人均年用水定额45吨,如果居民生活用水价由现行的1.15元/吨提高到1.50元/吨或1.55元/吨,提高0.35元/吨或0.40元/吨,每年每人增支15.75元或18.00元。这个增支额居民是可以承受的,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二)调价对我市工业企业的影响
当前由我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的工业企业有近300家,其中第一大用水户为福星药业,该企业去年用水量为62.3万吨,如果按方案一调价,年增支50万元,去年该企业销售收入1.24亿元,总成本0.89亿元,其中自来水成本93.45万元,占总成本的1.05%,如果水价上涨到2.30元,也只占成本的1.6%,所以影响不是很大。其他用水大户依次为汉川电厂(年用水10.6万吨)、合兴包装(年用水10.39万吨)、鑫金源(年用水9.45万吨)、康欣木业(年用水9.41万吨)、明星玻璃(年用水9.14万吨)、亨威铝业(年用水8.3万吨)、恒大包装(年用水4.37万吨)、皇马纸业(年用水4.22万吨),调价对这些企业的影响也有限,月增支几千元。其他企业如银鹭、达利、裕华、润雅均有自己的水源,汉正工业城有新河自来水公司供水,调价对这些企业没有影响。
(三)调价对低保家庭生活的影响
如果低保户用水价格由0.95元/吨调整到1.15元/吨,每人每年增支9元(45吨*0.20元),低保家庭应该可以承受。
(四)调价对特种行业的影响
特种行业主要涉及到美容美发、浴池、洗车、歌舞厅、洗脚业等行业,如果特种行业水价由现行的2.55元/吨提高到6.00元/吨,提高3.45元/吨,提价1.4倍,调价幅度虽大,但考虑到特种行业面小且盈利空间大,借鉴外地的经验,只要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应该可以取得这些用户的理解。
附件
周边县市区城区供水价格对比表
单位:元/吨
地 区 名 称 |
居民生活水 价 |
非居民生活 水价 |
特种行业水 价 |
2016年平均水价 |
现行水价开始执行时间 |
蔡甸区 |
1.78 |
2.40 |
5.00 |
1.90 |
2015.6.1 |
东西湖区 |
1.50 |
2.33 |
9.00 |
2.10 |
2014.1.1 |
仙桃市 |
1.50 |
1.90 |
2.50 |
1.78 |
2012.6.1 |
天门市 |
1.51 |
2.20 |
3.50 |
1.70 |
2014.11.1 |
孝感市 |
1.52 |
2.60 |
9.00 |
2.08 |
2014.1.1 |
应城市 |
1.40 |
1.75 |
4.00 |
1.62 |
2010.8.1 |
云梦县 |
1.80 |
2.95 |
10.00 |
2.14 |
2013.12.1 |
七县市 区平均 |
1.57 |
2.30 |
6.14 |
1.90 |
|
汉川市 现行价 |
1.15 |
1.50 |
2.55 |
1.30 |
2008.5.10 |
汉川拟调价方案(一) |
1.50 |
2.30 |
6.00 |
1.82 |
|
汉川拟调价方案(二) |
1.55 |
2.40 |
10.00 |
1.92 |
|
说明:我市现行自来水价格中居民生活水价为08年由0.95调整为1.15元,非居民生活水价和特种行业水价为04年9月制定的。
附件2
听证会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居住地址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业) |
联系电话 |
代表类型 |
胡秀红 |
女 |
76.4 |
大学 |
汉川城关体育馆路 |
市政府法制办 |
副主任 |
15072112500 |
政府部门 |
曾可可 |
女 |
92.9 |
大学 |
汉川实验高中 |
汉川电视台 |
主持人 |
13789971524 |
人大代表 |
文成庚 |
男 |
67.6 |
大学 |
汉川一中旁边 |
城市客运管理所 |
所长 |
13907292827 |
政协委员 |
章志军 |
男 |
69.7 |
大专 |
汉川西湖大道 |
汉川消协 |
秘书长 |
13971979280 |
社会组织 |
舒正明 |
男 |
73.12 |
中专 |
银湖小区 |
城隍农业服务中心 |
技术员 |
13135606006 |
居民消费者 |
何艳军 |
男 |
79.9 |
大专 |
仙女北路3号 |
建材市场商户 |
个体 |
15971277000 |
居民消费者 |
匡铁祥 |
男 |
70.11 |
高中 |
拥军路里潭宿舍 |
天屿湖物业公司 |
管理员 |
15897704589 |
居民消费者 |
汪秋甫 |
男 |
42.1 |
中专 |
川马路16号 |
仙女山街道办事处 |
退休干部 |
13733463477 |
居民消费者 |
曹俊文 |
男 |
65.8 |
中专 |
走马岭社区 |
走马岭社区 |
综治员 |
13607292996 |
居民消费者 |
张秋仿 |
男 |
63.1 |
高中 |
火猴山路202 |
山后湾社区 |
总支书记 |
13797180778 |
居民消费者 |
吴德芳 |
男 |
59.8 |
大专 |
新河工业园路19号 |
康欣新材料科技公司 |
综合部经理 |
13507292996 |
工业消费者 |
付志高 |
男 |
79.8 |
大学 |
汉川城关西湖路 |
欢乐家食品公司 |
行政副总 |
13581463436 |
工业消费者 |
黎志虎 |
男 |
57.1 |
大专 |
汉川城关西湖路 |
汉海地产有限公司 |
后勤副总 |
13507292856 |
商业消费者 |
周 陶 |
男 |
86.2 |
大专 |
汉川城关西街 |
鑫诚酒店管理公司 |
行政经理 |
13733462882 |
特业消费者 |
文德华 |
男 |
71.12 |
大学 |
祥和南院 |
汉川市人民医院 |
行管主任 |
13986472020 |
事业消费者 |
谢继才 |
男 |
75.9 |
大专 |
毛家堤 |
市自来水公司 |
副经理 |
13972699333 |
经营者 |
周昌荣 |
男 |
74.3 |
大专 |
山后三路 |
市自来水公司 |
财务科长 |
13035167338 |
经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