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暨汈汊湖流域专项治理动员会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工作责任,突出重点任务,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我市河流湖泊水清、河畅、岸洁、景美,实现河湖常在、碧水长流。
会议通报了我市河(湖、渠)长制工作的进展情况。4月13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召开后,《汉川市全面推行河(湖、渠)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由市委书记刘有年任市第一总河长,市长黄建军任市总河长并任汉江汉川市级河长。其他市级领导分别担任市级管理的河湖长。各乡镇按孝感市“114”工作标准完成各责任范围内的河(湖、渠)保护工作,即每条河(渠)、每个湖泊一张治理图册、一套保护方案、四项治理清单,包括: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全市已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目前,我市有42条大中型河流、15个列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301条长2公里以上沟渠、186条长2公里以下沟渠,面积5万亩以上塘堰等均纳入市乡村三级河(湖、渠)长责任保护范围。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我市水质污染的严峻形势,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实施多管齐下,开展综合治理,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按照方案提出的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主动创新作为,合力齐抓共管,切实抓好严管严控、聚力问题强力整治,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在推动治理工作的同时,强化责任追究,督办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落实政治责任,扎实推动汈汊湖流域专项治理工作,集中10天左右的时间,对汈汊湖四周干渠及民乐渠、南支河等河湖渠道的水草、水葫芦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剿,彻底整治汈汊湖流域生态环境;坚持标本兼治,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专班力量,对汈汊湖流域干渠沿线排污进行管控,各地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会议强调,要从讲政治、谋全局、重发展的高度,强化工作认识。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省、孝感市的《实施意见》和汉川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从抓当前、谋长远、重实效的维度,强化工作措施。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找准问题、系统治理,一湖一策、一河一策,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要从强担当、快行动、重执行的角度,强化工作责任。工作要认识到位、责任要落实到位,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所有问题找到解决办法。
会上,市水利局、环保局、汈汊湖、刘家隔、马鞍乡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全体市级河湖长,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