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改革干部转隶考察严格:工作外的情况也要摸清

12月12日,中纪委官网推送了《与岗位不匹配,请慎重考虑》一文,详解武汉市江岸区、东西湖区在监察体制改革中,如何进行“转隶”,称转隶中的考察比以往干部考察还要严格。

这种说法并不夸张。

察时局对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梳理发现,“转隶”不是简单地把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三个部门的人员直接划转,在“转隶”前,各地还会对“转隶”人员进行相当严格的考察、把关和摸底。

对拟考察人选有四条硬性要求

监察体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转隶”是一个关键环节。

中纪委官网刊文中披露,武汉市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对拟转隶人选的考察,明确列出4条标准:

首先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廉政考察;

同时,重点对考察对象是否敢于坚持原则,是否敢于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进行考察;

还要考察是否符合监委委员后备人选资格;

此外是本人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同意转隶。

据介绍,对照这4条硬性要求,武汉市纪委联合各区区委组织部组建13个考核组,对全市13个区开展委员人选考察。对于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考察组也需要原原本本反馈。

有考察组工作人员称:“这次考察比以往干部考察要更加严格,更加注重干部与拟转隶岗位的匹配度,在干部谈话时,更加注重细节,要求参加谈话的干部以具体事例描述拟考察干部特点,要见事例、讲数据。”

不敢坚持原则、受过纪律处分,不得转隶

中纪委刊文显示,在武汉市的这一轮考察中,已有2人因与岗位不匹配被取消资格。

其中,一人是因考察组在与多名谈话人反映其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与拟转隶岗位不匹配,被取消人选资格; 另一人,则是因在职期间受过纪律处分,也被取消人选资格。

察时局了解到,在北京、浙江等地的试点中,也提出了类似的要求。

此前,北京市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转隶”过程中,由纪委对人事摸底后审核把关,非党员和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不能转隶。

北京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硕辅今年11月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撰文中,也介绍了“转隶”。他说,要“严把转隶人员政治关、思想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人员转隶、机构调整、工作衔接一步到位”。

公开报道显示,浙江省在转隶过程中,则采取逐个审核拟划转人员的干部档案的方法,通过组织部门、驻检察院纪检组等多个渠道“摸底”,把好入口关,特别是政治关、廉洁关。转隶中,受过政纪处分或违法乱纪的、以及临近退休的人员原则上可不转隶,在有些地区,政治关格外严格,还要考虑其近亲属是否受过处分。

深入家访,八小时外的生活情况也在考察内

来自安徽省金寨县纪委的消息还显示,在转隶过程中,为了摸清拟转隶人员的情况,考察组甚至还会进行“家访”,了解拟转隶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

据介绍,在转隶过程中,对转隶人员进行详实的“摸底”,包括摸清涉及转隶部门人员的年龄、文化、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及住址、个性特长等基本情况,掌握涉改人员第一手资料,并通过测评、谈话、查阅档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拟转隶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此外,一些地区还使用家访的形式,对拟转隶人员八小时外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以达到全面摸清转隶人员的情况的目的。

金寨县便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等单位参与的考核考察组,除了对拟转隶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谈心谈话,考核考察之外。还深入到他们家中,同家属见面,进一步了解拟转隶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家庭美德执行情况、尊老孝亲情况以及邻里关系情况。最终确定转隶人员后,再拟定岗位安排。

做好思想工作,转隶人员既要“身转”又要“心转”

察时局了解到,此次转隶中,思想工作也成为重头戏。

公开信息显示,一些地区对涉改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细致做好思想工作,打消转隶人员的思想顾虑。

如山西省大同市由市纪委书记带头,市纪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谈心工作,针对转隶人员的思想顾虑,因人施教,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全市共谈心谈话1200余人次。

安徽省宣城市则由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所有涉改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开展谈心谈话,征询本人意见建议,教育引导转隶人员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打消思想顾虑,切实增强转隶人员的归属感、认同感,推动转隶人员既“身转”又“心转”。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 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