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根据日程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24日开幕,1月30日闭幕。
根据议程草案,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湖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省级预算;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选举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选举湖北省省长、副省长;
选举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选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举湖北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通过关于设立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其他。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 胡雪璇 通讯员 朱博
(责任编辑 黄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