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残疾人补贴政策施行两年 已基本实现县区全覆盖

记者21日从民政部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以来,我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政策发放工作已基本实现区县全覆盖,分别惠及1000多万残疾人,累计发放资金近300亿元。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于2015年9月印发,第一次在国家层面建立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

意见印发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标志着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在全国范围全面建立。

2016年至2017年,先后有16个省份将两项补贴制度列入省级政府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或为民办实事项目;有23个省份在省政府贯彻落实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审核、资金发放、政策衔接等内容。

截至2017年底,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补贴发放实现县区全覆盖。

(责任编辑 黄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