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出台 瞄准信息泄露、服务纠纷等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快递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快递末端网点办照成本较高、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服务相关规则不够明确……这些现实问题,应如何解决?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在27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进行了解读。

针对经营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释放制度红利

我国快递业发展迅猛,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10年间年均增幅42%,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随着服务网络不断延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快递业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

一是网点的办照(办理营业执照)成本较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基础设施薄弱;二是快递安全形势较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快递业普遍实行的加盟经营模式存在着质量较低、企业责任界定不清楚、损失赔偿争议较多等问题;四是快递服务的有关规则不太明确,容易引起争议。着眼于补齐上述发展的短板,2013年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对此,条例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设计。例如,为统筹考虑快递大型集散分拨中心基础设施用地解决难的问题,条例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角度做出了保障性安排。

针对跨境业务,条例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分拨中心,鼓励快递企业在境外开办服务机构,同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快件便捷通关。“这些安排将逐步释放制度红利,对于促进快递业发展、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基础性作用。”马军胜说。

遵循包容审慎原则,不要一上来就管死了

“为什么加上‘暂行’两字?一是因为快递是新业态,有很多未知,要留有空间,二是对政府部门来讲,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 马军胜在会上特别强调,此次立法完全贯彻了这两点。

对快递业这一新业态,“不要一上来就管死了,要有序引导整个产业健康发展。因此,本次立法将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立法的重点。”张建华介绍,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发展保障,规定了总体保障快递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旨在解决业内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快递业和其他行业衔接协调方面的问题。

同时,条例还从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特别是用户数据信息安全,对违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2020年前,2/3中转编织袋改为环保布袋

伴随着快递业迅猛发展,大量快递包装物如何处理?据介绍,快件包装物形成的固体废物分为5类:包装箱,全国每年大概有40亿个;塑料封套,一年约70亿—80亿个;文件封套,一年40亿个;运单,基本上每个包裹都贴有一份;胶带。

根据快件包装总量庞大、种类繁多、增长迅速的特点,条例为快递业建立了绿色生产消费的制度导向。

一方面,鼓励快递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另一方面鼓励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支持企业多想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快递绿色发展不单单是行业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马军胜说。有些问题是快递行业内部可以克服困难解决的,例如快递运单,以前包裹运单为纸质的五联单,现在80%的运单为电子运单。再比如,2017年起行业大力推广环保布袋取代编织袋,计划在2020年前,将2/3的中转袋更换为环保布袋。

“目前,两个‘带’成难题。一是塑料胶带,二是滚筒胶带。如果都能用上可降解的材料,问题就好解决了。”马军胜呼吁生产厂商多生产一些可降解材料的胶带,也希望社会各界在交寄快件时,多使用环保物品。

(责任编辑 罗晓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