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司法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工作,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加强律师办案监督,出台了《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和《律师代理申诉办法》,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制定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和参与庭审须遵守的规定。
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和处分规则,依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严格规定了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履行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职责,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杜绝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保证司法活动的公开、公平,为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