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农业、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依法查处、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二)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打击、规范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

(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各地要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群防群治。

(五)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按照“属地管理,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宣传教育,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

三、强化监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春节期间是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消费旺季,农业、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将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65

汉川市农业局                汉川市公安局

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汉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