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新政将出台 允许将符合条件的“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

记者22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我国将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这将对新车消费和二手车消费起到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长,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增加。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于2001年6月由国务院发布,但如今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的情况。今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办法的修订草案,作出重大政策调整。

据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介绍,新办法一大特点是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这将明显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价值,提高车主报废积极性。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2.4亿辆,按照国际4%-6%的报废比例平均水平,未来我国汽车报废规模潜力巨大。

(责任编辑 何潜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