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在汉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的监督下,包工头高某当场支付了14名农民工的全部工资11.4万元。
3月4日,14名农民工拿着投诉书走进了汉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迅速接待并初步了解情况。原来,去年4月,这些农民工在包工头高某的带领下在一乡镇某项目工地上务工,工程完工后,包工头以总承包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工资。汉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随即组织农民工代表、项目负责人座谈,并约谈总承包方及包工头,宣讲法律法规政策。总承包方与包工头之间工程量核定存在较大争议,但经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调解,终于在3月5日当晚促成劳资双方就农民工工资结算一事达成协议,并于3月7日支付这14名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