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防护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我市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防护措施,全体市民外出必须佩戴口罩。

二、暂停公共交通。自2020年1月24日8时起,市内所有公交车、长途客运和农村客运、渡船暂停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本地,减少人员流动。

三、关停娱乐场所。自2020年1月24日8时起,汉川市所有影剧院、酒吧、网吧和室内公共文化、旅游及娱乐场所等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做好社会面防控。各村(社区)全面排查返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严格管理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对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顾客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后进入,应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防控提示,并安排专职人员检测体温、登记管理、分类处置;对违反规定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执意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场所营业人员每天必须检测体温并佩戴专业医用防护口罩。

五、倡导文明新风。春节期间,一律不得举办大型商业促销活动,不得举办群体性宴会、集会活动,广大市民少外出、不聚会、不串门,劝阻武汉亲朋好友不返乡。全市范围内提倡今年三十、初一不“吊清香”,不开展祭祖、扫墓活动。近期已从武汉回乡的市民应居家自我隔离。

防控指挥部电话:0712-8277282,0712-8276001

汉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