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对“四类人员”楼栋单元或自然垸组封闭管理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兵、通讯员周勇)为应对严峻疫情防控形势,2月8日晚,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第15号令,决定即日起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热患者和因特殊原因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居住的楼栋单元(自然垸组)实施封闭管理。

这是黄冈继对全市市县城区道路及乡村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对市区经营性商业场所实施管控后,再次出台严格管制命令。指挥部要求,封闭管理期间,由各县市区统筹协调、村(社区)具体负责、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做好隔离人员的跟踪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实行封闭管理的楼栋单元(自然垸组)自患者集中隔离后14天内再未发生新增患者,或者发热患者已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或者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由村(社区)按程序向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申请解除封闭管理。对于未出现疫情的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黄冈市按照疫情防控统一要求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截至2月8日24时,黄冈市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2141例,相较前一日新增100例。为阻断疫情传播蔓延途径,该市已于2月6日全面实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和隔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