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月11日0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城乡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凡有发热、咳嗽的城乡居民要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要迅速组织对全市所有零售药店的联合检查,一经发现违规销售行为的,严肃处理。

本通告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汉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