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17号令明确要求,从2月17日零时起,所有城镇居民足不出户,严禁外出,农村村民严禁在村湾内闲逛、串门、聚集。所有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违反该令的,一律处10日以下治安拘留。
汉川市公安局立即动员部署,当日上午7时许,700余名公安民辅警,在全市范围内设置115个检查执勤点,其中城区20个,对不听从指令,仍心存侥幸违规出行的人员、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路上不让行人,不允许骑电动车、自行车、开私家车上班,全部由单位安排,来你登记,隔远点,名字。”上午8时,在城区仙女大道与欢乐街路口,民警对过往人员和车辆逐一进行盘查登记,劝返非必要出行的车辆及人员,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执勤现场,记者看到,仍有部分群众,心存侥幸,不落实相关规定。上午十点,在新华书店执勤点,城关派出所民警将市民王某查获。经查,王某不落实相关要求,私自出行购买生活物资,经过民警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积极配合社区,接受社区配送,不再出门。就在民警对王某批评教育期间,市民郭某闲逛至该执勤点,询问郭某出行缘由,竟是下来看热闹,看看有没有单位开门上班。随后,民警将王某郭某等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处理。
不仅仅是行人,机动车违规出行的情况也有发生。在中洲派出所执勤点,村民曾某明知不能外出,还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外出,民警对其给予治安处罚。在城区执勤点,车牌鄂KF**5,鄂K2**6的车主在明知疫情防控指挥部颁发禁行指令情况下,没有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私自驾车外出采购,不听劝阻,被城关派出所防控民警查获,民警将车主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处理,暂扣其车辆。
目前,公安机关正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提醒市民不要外出,抓住“窗口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