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疫情期间,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报告一起,绝不姑息。
3月2日,在发现一起网络舆情举报后,当天上午,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专班立即赶赴投诉地新堰镇百信超市,调取了被举报物品的进出货单,并一一详细比对、录入表格。“我们现场核查面粉和洋葱的价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1月21日之前面粉的毛利率是22%,洋葱的毛利率是34%;现在面粉的毛利率是18%,洋葱的毛利率是34%,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我们没有发现哄抬物价的现象。”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检分局局长曾雄杰在核查后介绍。
经核查,该举报物品并未出现哄抬物价现象,随即,检查专班向举报人反馈了情况。“在检查过程当中,没有发现价格哄抬行为,并同时用当事人的会员卡号调取相关的交易记录,仔细核查以后,发现并无当事人所说的哄抬价格行为。”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之涛介绍。
在与举报人详细核实后,并未出现举报人微博、抖音等账号上所说的哄抬物价行为,检查专班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告知正确举报途径。“我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并告知当事人正确的投诉路径,拨打12315或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刘之涛说。
在超市检查的同时,检查专班还收到超市老板的投诉,宏翔批发市场批发商王某的供货存在价格过高的现象,随后,检查专班前往宏翔批发市场,并对王某的货单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超市老板反映的情况属实,王某出售的蔬菜价格偏高。“我们责令当事人写出了承诺,并要求当事人按照宏翔批发市场对外的承诺进行经营。同时提醒广大配送商,在国难当头,要诚信经营。”刘之涛说。
(编辑:周书娥 编审: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