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为先,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复工复产 ——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程用文

3月10日,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北武汉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加强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差异化策略,适时启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的复工复产;要落实落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等工作,强化“六稳”举措,统筹抓好春耕生产、农民就业增收等工作,坚决抓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精准施策、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3月17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专访了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程用文。

分区分级分类分时,体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早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全面贯彻16字方针——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在程用文看来,我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风险等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不仅是实事求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更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

“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为分区分级差异化复工复产创造了有利条件。”程用文介绍,我省提出的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方案,是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在中央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经过充分评估研究形成的。对高风险区武汉,要坚决按照中央和省防指要求,毫不放松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中风险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据防控形势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对其余的广大低风险区,则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分不同类型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事实上,早在差异化复工复产启动之前,我省就针对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停不得”企业,实施了一企一策、“三个一批”、必需员工返岗等方案,帮助这些企业做到生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到位”。程用文透露,据初步了解,目前全省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的企业未发现感染病例,产能大幅提高,为我省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还有一些支柱骨干企业,如长江存储、中国信科、京东方、华星光电、联想、长飞、东风等,有的春节后在部分生产,有的尚未复工。程用文表示,这些企业专业化合作程度高、产业链长,若长时间停工停产或低负荷生产,不仅影响企业自身市场份额、市场地位,更重要的是影响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链上下游的生产配套。下一步,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可通过“一企一策”帮其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复产之前,疫情防控要做到“五个到位”

程用文介绍,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其中疫情防控是重要环节,必须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为防止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反弹,全省将压实四个责任”,程用文说,首先是复工复产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防控要求,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其次,各市州、县市区指挥部要履行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根据本地风险等级,制定本地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的监管责任,按照“管系统、系统管,管行业、行业管”的要求,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各级卫健部门要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复工复产后,企业一旦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按属地管理原则,当地卫健部门要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当地指挥部根据疫情严重程度,视情况依法要求企业轮休或停产停工。

政策帮扶多多,助力中小微企业“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

员工返岗难、企业贷款难、原材料采购难……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多道难关。

程用文表示,省指挥部专门研究制定了健康码发放办法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运输保障方案,根据要求,中、低风险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在省内安全有序流动。高风险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

原材料如何顺利进入复产企业?程用文介绍,省防指要求各地注重打通物流堵点,将复工复产企业的原辅料、生产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等纳入运输保障范围,保障原料供得上、产品运得出。各级经信部门已开展提前测算、科学预估,全力支持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扩大生产供应,统筹调度解决企业防护设备和用品紧缺问题。目前,从我省防疫物资生产调度来看,口罩基本能做到当日平衡。

为支持企业复工渡过难关,省政府于3月12日出台《关于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千方百计稳岗就业等30条举措,比较具体和有针对性。比如,全省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今年各类参保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将为市场主体减负数百亿元。下一步,我省还将积极向国家争取倾斜支持湖北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让企业“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