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放大招”!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日前,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过22条举措吸引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

《通知》主要由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大招聘力度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六个部分组成。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通知》提出,

全市各类国有企业要从新增岗位中拿出不低于60%的岗位专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调动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就业积极性,对吸纳两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武汉地区院校毕业及非武汉市户籍人员)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按单位实际缴费金额给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

将市级优秀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标准由3至20万元提高到3至30万元。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占比60%以上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每年15万元的资金奖补,实施期限不超过5年。

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将享受条件由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缩短为6个月以上。

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示范项目评选,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

《通知》还提出,

将因受新冠肺炎影响而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对各地援鄂医疗队员以及武汉市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中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报考武汉市事业单位的,进入考察环节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