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绝不理性

新华社香港5月24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24日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国民的责任,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绝不理性。由于特区难以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在国家层面进行相关工作完全合情合理。

郑若骅24日发表一篇题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网志。郑若骅在网志中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相关条文所拟定的。宪法第三十一条订明,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第六十二条列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等。这些条文清晰地说明全国人大有权推动在香港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郑若骅强调,有人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可就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定相关法律,这一质疑是毫无根据的。国家安全从来不是香港特区的自治范围,国家安全影响全国人民,显然是属于中央事权。涉港国安立法针对的是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任何国家都会将这些行为视为威胁国家安全。

郑若骅表示,没有国,哪有家,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国民的责任。这是常人都会同意的基本原则。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绝不理性。在香港难以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的情况下,在国家层面进行相关工作完全合情合理。

编辑:胡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