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承诺书

一、压缩许可审批办结时限,证照办理再提速。全面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将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和社保登记等四个环节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其中,营业执照1小时办结,公章刻制2小时办结,发票申领和社保登记平行受理1小时办结,对企业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

二、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便利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依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清理压减许可审批事项,对现行的证照分离事项,在系统业务平台上对企业涉及到的项目全部进行网上推送,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

三、推行线下“一窗通办、异地可办”、线上“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线下马上办,线上一网办,所办事项一张表申请、一窗口受理,一窗口发放,并行联办、限时办结,证照自取与快递自主选择;下放登记权限,方便企业就近申请,实行局所通办。通过湖北政务网一张网,全面实施网上办与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跑的“不见面”登记。  

四、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释放住所资源。对不涉及前置审批以及安全、环保者,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无需提交产权证明与租赁合同。允许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的市场主体以网址或实体经营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鼓励企业采取集群注册模式登记,以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企业住所登记。

五、推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实现证照互认通行。依托省局系统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免费发放企业电子执照和一套五枚电子印章(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保障各部门对电子证照与电子印章的互认和运用。

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可实行简易注销。设立企业便利注销窗口,减材料,只需企业注销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减环节,注销窗口一窗办结;减时间,公告期由45天压缩至20天,办理即到即办,即时注销。

七、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加强与市场经济活动有关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优惠补贴等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登记审批执行“非禁即入”,应审尽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