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打好我市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保卫战,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放管服’要求,所有法定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备案)项目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所有承办行政许可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等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示;审批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真正做到一门、一次办理。
二、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执法监管。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依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对于非故意性的首次违法违规行为,在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范围内一律按下限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有诉必理。
三、优化宣教培训,营造安全氛围。加大对社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定期在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及时上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逐步实现“政府部门要企业安全到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安全”的转变。
四、深化涉企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对满足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重点投资方向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与投资主体对接,提前介入,主动积极地做好项目前期指导工作并全程跟踪服务到位;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实行专人管家服务。
五、严肃廉政纪律,树立队伍形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接受监管对象的吃、请、送,做到服务文明、办事高效、监管务实、执法公正,打造“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执法队伍。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828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