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发现查酒驾,的哥驾车掉头就跑,结果……

夜晚发现前面民警查酒驾,汉川一辆的士掉头准备躲避检查,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一查,的哥是一“酒麻木”,其后果可想而知。

8月26日晚21时许,汉川市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北桥北段查获一例"的士"司机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胡某平(男,44岁,新堰镇人),当天吃晚饭时与朋友聚餐,经不住朋友的好言相劝,喝了少许白酒。晚餐结束后,胡某平驾驶的士(车牌号为鄂KX28**号)沿北桥路由北向南行驶,途经北桥路口时,发现前面有民警,欲掉头躲避检查时,被夜查酒驾专班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超过法定酒精含量指标,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在进一步的办理之中。

(编辑:刘晓平 编审:刘晓平)

(作者:通讯员 黄志华 邓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