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必被抓!涉嫌系列盗窃电动车,汉川一男子被刑拘

为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汉川警方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加大对关系民生的“盗抢骗”案件集中力量打击,有效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10月1日,汉川市公安局庙头派出所将男子刘某押回执行刑拘。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因经济适用、小巧便捷等特点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的重要交通工具,也成为了不法分子眼中的猎物。电动车被盗,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那些偷车“毛贼”让人深恶痛绝。经查,刘某(男,1982年出生,汉川沉湖镇人),2018年9月底至10月1日,刘某伙同徐某窜至汉川市庙头、新河镇等地盗窃摩托车三辆,涉案价值一万余元。刘某因其吸毒成瘾严重,被汉川警方依法投送湖北省未戒所强戒两年,于今年10月1日期满。当天,庙头派出所在加强值班备勤的同时,组织警力将刘某从湖北省未戒所押回并安全投送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

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审:刘晓平)


(作者: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