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出没》可以说是难得一见的精品,打不怕的光头强更是让人印象深刻。汉川男子张某在危险驾驶罪判决书未生效期间,依旧不知悔改,第三次又被民警当场逮住,且三次酒驾均被同一交警中队查获。屡教不改的张某将为自己的任性付出沉重的代价。
10月7日19时许,汉川市公安局分水中队民警在分水镇分水大道设卡点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一辆白色无号牌四轮电瓶车行驶至检查点,执勤民警上前对驾驶人张某(男,38岁,新堰镇人,家住分水镇)进行例行检查。张某称其没有驾驶证,且满脸通红身上一股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张某进行现场呼气检测,发现其酒精值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
在进一步核对其身份信息时,让民警大跌眼镜的是发现张某已经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2017年7月20日在国道348汉川城隍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分水中队查获;今年7月29日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于9月23日被汉川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在判决书未生效期间,张某依旧不知悔改,这已经是他第三次酒驾被查。
针对张某多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张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暂扣处理。对于张某酒后驾车且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500元。待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法院将其转入刑事拘役二个月。
(编辑:吕艳 编审: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