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饮酒驾驶,危险超速,随意变道……每一个行为都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10月21日,汉川警方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改装摩托车的男子。
当天19时许,喻某军(男,56岁)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改装摩托车,从汉川北街菜场出发准备到马口镇去,途经北桥桥头路段时,被汉川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夜查酒驾民警查获。民警在核对证照时,发现其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对身上散发一股酒味的喻某军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测试后发现,喻某军鉴定乙醇含量为2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
据喻某军交代,当天15时许,他在北桥路一餐馆就餐时喝了约二两白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拘留15天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编辑:吕艳 编审: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