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互联网群组的负责人注意了:群员违规,群主担责

12月3日,汉川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组织召开加强互联网群组管理工作会议,汉川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网友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孝感市及汉川市网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相关县市查处疫情造谣涉事人员的处分情况,集中学习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会议强调,互联网群组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媒介。作为网络的使用者与受益人,要严格遵守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相关规定。要按照市委要求,着力在认识纠偏、平台整合、力量协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依法管护等六个方面下功夫,严格主体管理责任,切实利用好、发挥好互联网群组信息交流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开展网络群组安全检查,以自觉自警的管理意识,查清群组成员结构,规避不良信息、敏感信息发布。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积极引导网民文明有序发声,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争做文明用网的践行者,传播时代好声音,传递身边正能量,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群众。

“通过这次学习,我进一步清楚了网上哪些内容能发,哪些内容不能发。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以自己点滴行为为准则,引导和带动身边的网友,严格学习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传播有害信息,努力让我们的网络平台成为我们交流思想,传播正能量的平台,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网民代表周斌轩表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舆论飞地。在此,我提醒广大网民,在表达意见发布信息时,一定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要一时大意或者故意为之,害人害己,要积极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汉川市委宣传部网信股股长陈智如是说。

“一些网友不懂网络法律法规,这样的“网盲”现象客观存在,需要我们加强引导,督促网友文明发声。特别是各位群主,更要提升管理意识,加强群内人员和信息管理,及时纠正群友错误言行。”汉川市文联副主席何澜表示。

“党管互联网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强化对本地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内网络、群组的管理,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备案和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履行好管网治网责任。”汉川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熊国春说。

网友林长权说:“”作为网民,我们要保持自律,特别是群主,要带头发挥标杆作用,及时处理群内不当言论,更好地传递正能量。”

“作为群主,我认为,对群组管理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如无权及时撤回不当信息、无有效惩戒手段等,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研究,有助于群主加强管理和引导。”网友王大建表示。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摘录


第四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第九条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第十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四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编审:刘晓平)



(作者:融媒体记者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