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能视而不见” 暖心检察官一管两宽

      “检察院帮忙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还帮忙办好了残疾、低保证,现在,我领到了残疾补助和低保金,日后生活、医疗不用愁了……”汉川市检察院检察官近日回访韩集乡祁湖村刑事被害人祁某文生活情况时,祁某文的母亲句句都是感激。

因与父亲关系不和,多次发生争执,2019年3月23日,时年26岁的祁某文夜晚熟睡中,被失去理智的父亲祁某中用钉耙多次击打头部造成重伤二级。2019年9月5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祁某中有期徒刑5年。

在对此案审查起诉之初,检察官了解到,祁某文虽经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但35万元治疗费全由亲戚垫付,他自己落下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全靠体弱多病的母亲照顾。惨剧发生后,父亲在监狱服刑,6亩多稻田没人种,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也没有了其它收入。

对此,汉川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受理、审查、申报了祁某文的救助申请,为他办理了临时性国家司法救助,发放了3万元临时性司法救助金,缓解了燃眉之急。

“群众的事无小事,对职责范围外的事也不能视而不见。”由于祁某文放弃了因受父亲伤害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祁某文后期康复、医疗以及生活等方面的长期实际困难问题难以解决。该院同步启动司法救助对象帮扶机制,向祁某文所在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希望乡政府依照有关政策,全力督导辖区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为祁某文办理伤残医疗补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救助手续,切实解决好祁某文缺吃愁穿、医疗无保障等涉及长期生活困难的实际问题。期间,承办检察官加强与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在乡政府高度重视下,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特事特办,为祁某文办好了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医疗保障等手续,使祁某文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残疾医疗补助费,较好解决了其后期实际困难。

应救尽救!2019年以来,汉川市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32人,申请救助金31.2万元,同时为5名救助对象协调解决长期实际问题8个。

(编辑:刘国海  编审:郭俊杰)


(作者:通讯员 陆成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