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不到位,汉川9家医疗机构被责令整改!

5月23日上午,汉川召开全市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约谈会。全市75家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

约谈会上,汉川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传达、解读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民营医疗机构应遵守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了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签订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承诺书。

近段时间以来,汉川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工作排查,对4家未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诊疗活动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对5家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医疗机构下达了警告、责令立即改正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该大队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一律暂停诊疗活动,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经整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恢复诊疗活动。对拒不整改或经多次督促仍不能整改到位的单位,依法对机构予以吊证、罚款及对个人予以暂停执业等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疫情隐患、造成或可能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医疗机构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刘国海  编审  吕艳


(作者:通讯员 汪涛 熊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