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和汈汊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于近日举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汉川市委副书记陈情共同为法庭和基地揭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秋隆,汉川市副市长孙志刚参加仪式。
汉川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是经省法院和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成立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按照省委编办批复文件,全省共有10家基层法院获批挂牌,汉川法院是孝感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批加挂“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牌子的基层法院。
今年以来,汉川法院根据全市生态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做好“水”文章,着力打造极具“水韵湖乡”文化特色的环资审判亮点。通过积极申报,在挂牌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的同时,选择汈汊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马口人民法庭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全面构建“法庭+基地+巡回点”的环资审判工作新格局,不断扩大环资审判工作影响力。
挂牌仪式结束后,汉川法院主持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张乐喜在讲话中指出,在汉川法院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手段,是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具体行动,希望汉川法院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揭牌为契机,更加注重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质效,更加注重与行政执法机关协调联动,加强学习借鉴,转变司法理念,着力打造全省环资审判的汉川品牌。
下一步,汉川法院将以此为新起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司法理念,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院党组决策的“一把手”工程、亮点打造的“精品工程”、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坚持效果导向,紧盯一流目标,不断完善“三审合一”、多方联动、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的环资审判制度措施,推动形成环资审判的“汉川经验”,力争环资审判工作尽早迈入全省、全市法院前列,为汉川“三区一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徐书婷 编审: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