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人在医院,一直垫付医药费,谁能出出主意......
“感谢司法所,为我指明诉求路径,依法维权。”6月3日,汉川市杨林沟镇白鱼村村民汪某方激动地说。
今年1月12日,步行的汪某方与该镇豪富村村民张某银驾驶的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张某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汪某方受伤,先后在汉川市人民医院、武汉同济医院治疗。汪某方垫付医疗费8万余元后,无钱继续医治,情急之下将相关情况和诉求提交到“阳光信访”平台。孝感、汉川两级信访部门高度重视,要求属地尽快介入解决。杨林沟镇信访办工作人员随即开展多次走访,并给予汪某方临时性救助,镇民政办也为汪某方提供救助。
因医治未终结,伤残鉴定不能进行,暂时不能进入司法程序。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全面梳理其信访材料,并与其面对面沟通,表示愿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汪某方一面致谢一面表示“信法不信访”,愿意“息访”。
编辑:郭俊杰 编审: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