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汉川司法: 为受伤幼童依法维权

历时3个多月,经过市司法局、韩集乡政府多方努力,韩集乡大房新村余某一家终于拿到了小孩车祸受伤赔偿款,一场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幼童受伤而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节后笼阴霾,山穷水复疑无路

2021年农历正月初十,节日的喜庆气氛还未散去,韩集乡大房新村的幼童余某却遭遇了人生的一场劫难。当天下午,沉湖镇村民夏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自卸三轮车,为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拖运水泥,途经韩集乡大房新村余某家门前时,将三岁幼童余某撞伤,造成其左胫骨骨折,肌肉损伤,左踝骨皮肤擦伤。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夏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余某入院治疗24天,余家垫付了医疗费6万多元,因家庭经济困难,孩子伤未痊愈只能出院。据了解,孩子治伤期间,肇事司机夏某未出一分钱。因多次讨要赔偿无果,余某的家长情急之下纠集亲友围堵了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阻挠施工并与施工工人发生肢体冲突;余某的爷爷更是采取不理性方式到乡政府上访,造成较大影响。

有难“我”来帮,柳暗花明又一村

事故发生后,韩集乡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协调,寻求化解最佳途径。6月3日,乡领导陪同受伤幼童的母亲到汉川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维权。驻韩集乡的政法部门领导、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艳梅了解这一情况后,迅速安排局公法股、市援助中心、韩集司法所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及时与韩集乡政府对接,上门了解孩子康复情况、后续治疗方案及家人诉求,同时梳理法律关系,阐释法律条款,稳定家属情绪,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余某的家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纠纷。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市司法局公法股牵头,联合援助律师与余家联系,协助起草民事起诉状;韩集司法所与司机夏某、高标农田建设项目负责人李某沟通,采用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治人的方式做对方的思想工作,同时与垌冢交警中队联系,商讨解决方案。

经过几轮艰苦的调解交涉,余家与夏某、李某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由夏某、李某支付医疗费和后期治疗费等共计8万元,赔偿款项当日到位。余某的家人感动地说:“当初因为心急上访闹访,我们差点有理变无理,幸亏乡政府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感谢司法部门法律援助让我们找到了正确的解决门路......”


(作者:通讯员 尹丽 胡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