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强调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12月1日上午,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在汉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宗教工作。省委书记蒋超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晓东主持会议。
蒋超良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是指导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蒋超良强调,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的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要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尊重宗教工作规律,把握工作尺度,努力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把握宗教中国化方向和法治化要求两个关键,多管齐下引导宗教;加强教育引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宗教、用中华传统文化浸润宗教。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政教分离,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敢于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要运用群众工作的思路做宗教工作,着力帮助信教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广交宗教界朋友,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团结他们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蒋超良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决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是宗教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牢将宗教工作抓在手上。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在职责范围内,支持做好宗教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按照“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宗教基本知识,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王晓东就落实会议精神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更好把握宗教工作规律,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省领导阮成发、侯长安、傅德辉、黄楚平、梁惠玲、于绍良、郭生练、肖旭明,省政府秘书长王祥喜出席会议。武汉市、襄阳市、黄石市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