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449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
拟建地点:汉川市新河镇纸品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58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4113.8亩。新建生产线:年产40万吨化机浆2条,75万吨化学浆1条,20万吨和60万吨食品卡纸各1条,5万吨特种纸6条,5万吨、7万吨、7万吨装饰纸各1条,15万吨格拉辛纸2条,30万吨再生纸4条,15万吨纱管纸1条,配套建设生产车间、给水站、污水站等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8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子信箱:750628207@qq.com
三、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hp.cseti.com.cn/?p=76
在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即征求意见稿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