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3时30分许,天门人周某某在马某承包的位于汉川市沉湖镇红丰村的藕塘中打捞浮萍时,突遇雷雨天气,不幸被雷击身亡。
接到信息后,司法所立即主动介入,了解事故原因及经过,及时安抚死者家属,有效避免死者家属和马某发生冲突,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在死者家属陆续到达后,分管政法书记、司法所罗所长主动就赔偿金额、死者后事处理进行调解、协商,但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和履行方式存在较大争议,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沉湖镇政府、司法所依法认真研究,有针对性的拟定调解方案。一方面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劝导,以理说事、以案析法,说服他们放弃不合理要求,降低补偿数额,另一方面从情理、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与马某进行协调,提高补偿数额。经过三天调解,最终促使双方秉着依法依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
编辑:陈思
制作:周琪 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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