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聘请的职业经纪人要求在合同上注明待遇为税后年薪,请问:税后年薪可以在合同上注明吗?如果注明了是否合法?”
“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中同时扣除?”
“职工退休后返聘取得的收入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3月21日,由汉川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和沉湖税务分局联合主办的汉川市税务局税收政策宣讲课堂福星专场,在沉湖镇福星集团会议大厅开课。宣讲结束后,企业财务人员纷纷提问,税务人员一一认真作答。
本次税收政策进企业宣讲课堂,税务局业务精英先后讲解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解读》《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相关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等内容,福星集团所属10家子公司的53名财务人员参加了本次学习。
编辑:陈思
制作:周艳
审核:金承刚 何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