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集中组织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及市直主职干部共243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有年,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建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松柏,市委副书记方超,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飞,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黄汉桥等到考场巡视。
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根据《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了此次考试。考试采取开卷闭卷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参考人员在两个半小时内独立完成。考试范围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共同法和专业法。
刘有年、黄建军等市领导在考前对考场情况进行了巡视督导,刘有年叮嘱参考人员沉着冷静答题,考出好成绩。同时要求参考人员以此次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