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署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 全面禁捕工作

长江云报道 3月2日,农业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专题部署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切实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和长江流域及以南21个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科研单位专家代表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长江大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2017年中央1号文件“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的决策部署,农业部日前发布了《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要求长江流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快退出保护区捕捞生产,实行全面禁捕,助推长江大保护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于康震强调,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实现全面禁捕,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统筹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沿江各地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农业部和沿江各级政府将在引导现有合法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基础上,分批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发布禁捕令。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督导保护区全面禁捕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追责。

于康震要求,今后珠江、闽江、澜沧江等重要流域和边境水域也要按照中央有关生态红线管理要求,实行以封禁为主的自然恢复措施,辅以人工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各地要不断完善强化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积极探索从保护区禁捕开始,逐步推行全面禁捕,给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留下足够的休养生息时间和空间。

会议期间,农业部还正式启动实施为期5年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调查项目,以全面普查监测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状况。同时,研究部署了2017年落实推进中华鲟和江豚拯救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以期通过及时有效的抢救性保护行动和系统全面的修复工程,缓解这些濒危旗舰物种的危急形势。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赵文华 通讯员黄芹 赵睿 责任编辑 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