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汉川分局、仙女山街道对火猴山公园噪声污染进行综合整治,以进一步改善周边市民工作、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4年10月20日起,在火猴山公园组织参加戏曲、广场舞、陀螺等健身活动,应当选择合适时间,综合音量不超过60分贝,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公园内禁止露天卡拉OK活动。对于噪声过大但又不服从劝阻的团体,公园管理人员将录像留证,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法扣押排放噪声的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对存在妨碍执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介入处理。
本次综合整治增加了噪声污染高峰期间的巡查力度和次数,发现噪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劝导,对唱戏、跳广场舞的组织者进行了法规宣传。今后火猴山公园将常态管控,防止噪声污染问题反弹,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文明健身,守规娱乐。
(记者:彭栋 编辑:姚伟红 制作:鄢荻 审核:金承刚 李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