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困难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汉川市对全市特困人员进行春节慰问。
城乡低保对象、孤儿按其2018年12月份补助水平发放一个月慰问金;对所有在册城乡特困人员按2018年12月份供养金标准(含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发放一个月慰问金。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春节慰问金1270.9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慰问金377.1万元,农村低保慰问金656.8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慰问金228.92万元,孤儿慰问金8.08万元。目前,慰问金已全部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