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方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1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胡方云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方云同志辞去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