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载上高速 ,汉川交警“柔”执法


货车超载上高速俨然如一颗定时炸弹。5月23日,一辆外地车辆严重超载,驾驶员欲上孝洪高速公路,在汉川沉湖站路囗,汉川交警及时将其查获。


当天上午10时许,在孝洪高速汉川沉湖站路囗,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福星中队民警周志卫发现一辆号牌为湘Fxxxxx的轻型货车经过收费站时,显示总重量为17090kg,货物装载量属于严重超载。民警立即依法将该车扣留,并传唤驾驶员至福星交警中队问询。经了解,驾驶员朱某(男,30岁,湖南人)驾车专程来湖北天门市拉货,但在拉货时忽视交通法规,致使装载量严重超过核定载质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载货量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要处以1000元罚款,并记6分的处罚。民警秉着重教育、轻罚款的思想,在问清情况后,对其进行了交通法规教育,让其充分认识到超载的危害性。经过学习后,驾驶员朱某愿意卸载,主动消除安全隐患。随后,民警将货车护送至20公里外的天门厂区,督促完成卸载。鉴于驾驶员朱某及时认识并改正自已的错误,民警依法予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从轻处罚。

编辑 刘国海  审核 吕艳


(作者:通讯员 晏国祥 刘守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