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省政府召开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通报前一阶段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市长孙志刚在我市分会场出席会议。
自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北,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向督察组来电来信举报环境问题。截至20日,我省共接收督察组转来电来信1482件,各地积极整改,已办结1025件。全省责令限期整改216家,责令停产整改352家,查封扣押42家,取缔关闭127家。实施行政处罚263次,处罚金额1929万元。实施行政拘留16人,实施刑事拘留2人,约谈700人,追责问责306人。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警醒,克服懈怠情绪和侥幸心理,坚决克服“督察一阵风,察完就放松”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问题整改贯彻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的始终,做到标准不降,责任不减。要组织督察“回头看”,让环保督察常态化,不松懈。要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要第一时间交办、核查、处置、问责、公开,并及时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要始终保持铁腕治污、利剑斩污的高压态势,紧盯环境问题,以务实重行的作风,按照“五个坚决不放过”的要求,全力整改、坚决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强化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持续传导压力,推进问题整改。要充分运用好中央环保督察成果,建立全过程督查督办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销号”。加大整改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调查过程群众参与、处理结果群众监督、整改成效群众评判。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管。
孙志刚要求,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涉及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的单位,要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要按时间节点到位。相关部门要依法搞好配合,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切实处理好环境污染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