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人被问责 中央环保督察组掀督察风暴引关注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新媒体专电 问责超4400人、办结环境问题举报超过15000件、立案处罚的环境问题举报超过4000件……2016年,由环保部牵头成立,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掀起的多轮“督察风暴”引发网友高度关注。如此高规格、大规模的环保督察背后有何深意?在督察过程中发现了哪些共性问题?16个省市区环境问题多发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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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覆盖16个省份 9个省会城市被点名通报

记者梳理发现,从2015年12月起至今,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对北京、河北、内蒙古等16个省区市进行了环保督察。

其中,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今年7月,第一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地进行环境保护督察。11月,第二批7个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地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环保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环保督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次大规模“重拳出击”。相比之前,此次环保督察从由环保部门牵头到中央主导,呈现出“高规格”“权威性”“层级高”的特点,足见中央对环保问题的重视程度。

“成立环保督察组除了增强环保部门本身的权威以外,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督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意味着地方党委将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督察的内容也从“督企”到了“督政”。

值得注意的是,在9份已经公布的反馈情况中,河北、黑龙江、江苏等9个地区的省会城市都被点名通报。如督察组在对黑龙江省的反馈意见中,专门点名哈尔滨市环保工作不力:全市16家燃煤电厂中有9家长期超标排放;455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中有309台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燃煤锅炉淘汰不实。

此外,在反馈情况中,督察组还对9个地区存在环境问题的城市进行了点名通报,同时也指出了这些地区环境问题的“症结”所在。如在首次督察的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邯郸市等城市被点名,原因主要涉及大气污染与水污染问题严重。

环境形势严峻:环境举报多发 超四千件被立案

根据环保部公布的督察反馈情况,截至今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16个省份已累计办结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15761件。其中,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办结的环境问题举报高达2856件。在第一批进行督察的8个省份中,督察组共办结环境问题举报12905件,其中最多的是河南,办结2682件举报;最少的宁夏办结举报476件。

在第二批进行督察的7个省份中,督察组共受理环境问题举报8657件。其中受理举报最多的广东省受理了2206件举报,最少的甘肃省受理了485件举报。

根据环保部反馈的情况,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在16个省份已确定由督察组立案处罚的问题举报数量超过四千件。

“不可否认,不论是在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环境违法现象仍具有普遍性,其中还不乏有一些很有影响力的大企业。”王灿发说。

“环保问题现在已经不是个别地区、个别现象,这就警示我们环保已经亮起了红灯。”汪玉凯表示,群众环境问题举报多发、超四千件被立案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当前我国在经济中高速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严峻的环境形势。

记者注意到,专家的这一论断也在已公布的督察情况反馈中有所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如河南省郑州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从2013年倒数第10,一路下滑到2016年上半年倒数第3,成为全国污染最重的省会城市之一。

二是局部水体环境质量下降。如2013年至2015年,江西鄱阳湖水质持续下降,鄱阳湖流域特别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违法违规排污问题严重。再如,长江江苏段分布有3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场抽查12个,8个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三是地表生态破坏严重,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86家采矿企业中,81家为露天开采,破坏地表植被,矿坑没有回填,未对渣堆等实施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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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超4400人被问责

记者梳理发现,中央环保督察组掀起的“督察风暴”,已经有4475人被问责。

在督察河北期间,问责366人;在第一批进行督察的8个地区中,督察组共问责3422人,其中人数最多的是河南,共问责1231人;在第二批环保督查组进驻的7个省份中,督察组共问责687人,其中陕西问责人数最多,达256人。

专家表示,超过4400人被问责的背后,表明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不容忽视。

“片面追求GDP增速的政绩考核观亟待改变,要不断加强环保在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可考虑实行环保考核一票否决制。”王灿发说。汪玉凯建议,对环保问题要形成有奖有惩的制度,为环保做出贡献的就要奖励,污染环境的就要惩罚。这样明确奖惩制度后也有利于改变“为官不为”的状况。

记者注意到,在督察组反馈的情况中,地方政府在开展环保工作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3个方面:

一是环保压力逐级递减,传导不到位。在河北,根据督察谈话中各级领导干部的反映,2013年至2015年7月间,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双鸭山等市,2013至2015年市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过生态环保工作。

二是重点工作进展不严不实。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明确限期于2012年和2015年分批完成“烧结-鼓风”落后炼铅工艺淘汰、2014年底前完成河池市城区及周边6家冶炼企业搬迁入园等目标均未完成。

三是违法违规开发乱象屡禁不止。如在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职能部门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办理采矿证,甚至到2015年5月十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后,相关部门仍对甘草保护区25宗采矿权审批续证。云南省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省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中,仍有55个未批先建。

“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就是要督促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解决‘想管管不了、想查不敢查、查了处理不了’的问题。”王灿发表示,当前地方的一些领导,往往关注眼前的利益、眼前的政绩,不太关心绿色发展,中央对全国各地的生态环境状况从上到下直接开展系统监督,正是出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 周鑫)